1、管理机制采取学术带头人负责制,分别在教学、科研、日常管理机制进行管理
① 在教学上,制定制度要求全体老师参加学科建设活动,明确学科方向,促进教学;
② 在科研上,通过科研课题,引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在满足教学基础上,刻苦进行科学研究,促进教师自身科研素质的提高;
③在管理上,制定相应学科建设日常管理机制,由专人负责定期举办学科建设学习、研讨会,加强教师间交流,制定明确的教学与科研任务计划,落实每位教师责任。
2、 学科管理采取学校、教学院、学科点三级管理,以教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① 学校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的政策法规、总体规划、评估检查等宏观管理及划拨建设经费。
②教学院负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订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落实学科建设经费,进行日常管理,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学科建设任务的完成。
③ 学科根据教学院制订的学科发展规划,制订本学科点年度实施计划,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完成学科点建设各项任务。
④ 学校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抽查、中期评估、终期验收。对年度抽查、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学科点,学校可以采取要求整改、停止拨给建设经费、撤消学科称号的办法进行处理。对终期验收不合格的学科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准该学科点参加下一轮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对取得明显建设成效的学科点,给予表彰,并作为下一轮重点学科的遴选依据。
⑤ 学科管理实行教学院负责制。教学院的主要职责有:
ⅰ负责执行本学科建设期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现各项计划目标,特别是科学研究目标;
ⅱ 负责本学科学术梯队的组建、培养,明确学术梯队成员的职责;
ⅲ 制订本学科分年度建设经费使用计划并报学校
批准执行;
ⅳ 组织科研攻关、培养学科自身发展能力;
ⅴ 向学校报告本学科点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重点报告科研情况,对重要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必须有专门的简要介绍;
ⅵ 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⑥ 学科建设经费是指明确用于学科建设的专项经费,由学校学科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纳入专门的管理账册,专款专用。经费管理的原则是:
ⅰ 学科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要建立专门的账册,指导和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
ⅱ 学科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ⅲ 学科经费开支必须有教学院负责人签字。
ⅳ 学科点建设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学校投入、学科点自筹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计划、分年度拨给学科建设经费。学校必须保证按政府投入进行一定配套,同时应筹措经费支持学科建设。学科点也可通过不同途径自筹建设经费。对没有政府拨款、自筹经费建设的学科,学校必须按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落实自筹建设经费,对未投入建设经费的,将取消重点学科称号。
⑦ 学科建设经费规划与计划
ⅰ 学校经费的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由学校会同各教学院共同协商制订。
ⅱ 各学科点经费的五年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由学科带头人在与本学科点全体人员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订,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ⅲ 大型仪器设备(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购置计划,须提供论证报告,并报学校批准。
⑧ 学科建设经费只能用于与学科点建设密切相关的开支。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ⅰ 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行、保养、维护、更新等。
ⅱ 期刊、图书资料购置。
ⅲ 队伍培训、进修及人才引进。
ⅳ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
ⅴ 自选科研课题研究及研究成果的发表、学术交流。
ⅵ 其他相关费用。